唐大尺
唐大尺是中国古代的长度单位之一,长约29.6厘米。据万国鼎考证,“唐大尺的标准长度在0.2949米与0.2959米之间”,唐“后期渐有放长,有长到0.31米左右的”。 日本奈良正仓院藏唐尺和仿唐尺很多,对26件进行实测后,长度在29.5-29.7厘米之间。
《唐六典》第三卷规定“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 唐大尺在日本也有使用。唐代经常把镂牙尺和紫檀尺赐予大臣和外国使节。日本大宝元年颁行的大宝令规定以唐大尺日常使用,在法律上确定了唐大尺的地位。
参考文献
编辑- 万国鼎 《唐尺考》《农史研究集刊》第1册 科学出版社 1959年
- 张十庆 《中日古代建筑大木技术的源流与变迁》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4年5月 ISBN 7-5618-1929-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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