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珣(1433年—?),廷貴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順丁丑進士,弘治間累官兩廣巡撫

唐珣

大明巡撫兩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字號 字廷貴
出生 宣德八年(1433年)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天順元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應天府鄉試第二十四名。天順元年(1457年)二甲第五十四名進士。出知合州,興學勸農,盜賊斂跡,當地民眾為其立生祠祭祀。升刑部郎中,出爲福建福州府知府。歷官湖廣參政布政使

弘治二年(1489年)入為順天府尹[1]。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薊州等處。因母喪去職。守喪期滿,即家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兩廣。平定叛亂,斬獲萬計。方將大用,不久病卒。[2]

家族 编辑

曾祖父唐仲明、祖父唐德亮、父亲唐宗顯[3]

参考 编辑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弘治二年十一月:壬午 升湖广布政司右布政使唐珣为顺天府府尹。
  2.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巡撫兩廣副都御史唐珣傳 珣字廷貴,華亭人,天順丁丑進士。知合州,興學勸農,盜賊解散,民立生祠奉之。以刑部郎中知福州府。時歲亢暘,至之日,霖雨滂沛,人皆相賀。或言,故事當先謁藩府,珣曰:「未成婦而先見姑嫜,可乎?」竟先之任,識者以囗得體。中官汪直用事,聲勢振天下,有假具名號行事者,所至官吏望塵屈膝,珣獨察其偽,將執之,眾交諫不聽。訊之,果奸人也。由是風聞,四方奸黨奪氣。豪僧殺人,有囗之地者,獄久不決。珣一訊寘於法,時皆快之。設義冢以收無主之骸,嚴焚屍之禁,開仁惠里洲曰以廣民業,築五虎門塘以御海患,閩人歌之。歷湖廣參政、布政使,入為順天府尹。先是,吳玘以強直罷,眾謂宜少貶以避禍。珣至,守法如故,眾亦無以怨也。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薊州等處。以母喪歸。服闋,會南蠻弗靖,即家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兩廣。方疾,聞命即行,既至,督兵進剿,破村寨岩洞百餘,斬獲萬計,捷聞,賜敕獎勞。將大用,未幾以疾卒。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