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錦(1475年—1554年),字士綗,號龍江居士,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今上海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江西按察使司提學副使。

唐錦

大明江西按察使司提學副使
籍貫 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字號 字士綗,號龍江居士
出生 成化十一年(1475年)
直隸上海縣
逝世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
直隸華亭縣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龍江集》
  • 修《大名府志》十卷

生平 编辑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十一名。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歸養七年,方出仕,授山東東明縣知縣。陞兵科給事中,理廣東鹽法,因忤劉瑾意,謫深州州判。劉瑾伏誅,陞南京工部主事,累官江西提學副使。正德十四年(1519年)朱宸濠叛,唐錦集結城中士民,激以大義,抓捕內官杜茂等四十二人,馳請王守仁入城,建立首功。不久致仕,卒年八十。有《龍江集》傳世。[3][4]

家族 编辑

曾祖唐以忠;祖父唐昭,封知府;父唐琛,山衛指揮使。前母徐氏;趙氏[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4224:唐錦,字士綗,號龍江居士,上海人。弘治九年進士,除東明知縣,陞兵科給事中,明理廣東鹽法,以忤劉瑾意,謫判深州。瑾誅,陞南繕部主事,累官江西提學副使。宸濠叛,錦集城中士民,激以大義,捕內官杜茂等四十二人,馳請王守仁入城,建首功,尋落職致仕,年八十卒。有龍江集傳世。
  4.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八十六》:《江西提學副使唐公錦行狀》:嘉靖甲寅四月十有二日,龍江先生以避倭去其鄉,卒於華亭之石湖塘。距其生成化乙未十二月,年八十。先生姓唐,諱錦,字士綗,其生?晉陽靈石人。洪武初,會大父某監稅於松江之上海,因家焉。大父容軒府君以長子中丞公瑜先任知衢州府封如其官。其次諱某,娶趙氏,生先生,先以中丞廕授金山衛指揮使,後以先生仕贈刑部主事,母封太安人。先生少以文章?長老所重,弘治乙卯以經學魁南畿,明年登甲科,以時名推修大明會典,因親疾謁告歸,侍養七年,太安人嚴遣之,始復赴部,諸預修纂咸授京朝官。先生恥援例止以常資,除知大名之東明縣。縣治以河决頹圯披棘負萊隨宜區畫日?折飭一新建言者以河患不息奏開元賈魯河行北直隸河南山東及漕運四廵撫議謂賈河淤?平陸巳餘百年,且延袤數百里,非動百萬眾費億巨萬無成功。前元以開河致□,此非細故不若隨地隄備雖間有害無他虞四廵撫□其議以聞役遂寢其治守巳執法一以安民?本暇則勘校文籍手不釋卷郡諸公咸遣子受學,因修《大名府志》十卷。正德丁卯,監司以學優才敏、政舉民安上其最,陞授兵科給事中,奉敕清理廣東鹽法。時中官劉瑾方肆貪殘,諸所差委一失其望,即中以奇禍。先生查覈積逋百餘萬引除所司侵盜劾寘於法其餘悉與蠲除方是時復命者先謁瑾先生既不隨眾又無所饋遺大忤其意然偵之無可訊也。乃坐以廵歷不週止擬公罪,又遇革免,乃於法外謫判深州。僅兩月,瑾以逆誅,轉陞南繕部主事。方修孝陵,中官倚敕欲開橫費一裁之以法視舊額省其半,尚書孫公以是薦之,敕使清理蘆洲大洗宿弊。壬申,陞刑部員外郎,丁艱郡邑重其清素,以折奠遺之,悉謝去。服闋,陞本部河南司郎中,諸淹禁過十年未結者廉其可矜力奏出之竟任內無一滯獄司寇張公每以戒諸司。丙子,慮囚湖湘多所原貸,遂薦陞江西按察司提學副使。江西士大夫重清議,甚稱之。己卯六月,逆濠誕辰次一日變遂發,二司官被械儀衛司,後復移禁東廨,兩偽千戶二十校守之。以濠行守稍暇,計約火甲奪門出,因集城中民,激以大義,得捕守城內官杜茂、偽千戶朱?輩四十二人,奪其鎖鑰一城晏如。時汀贛廵撫王公守仁領兵駐豐城,馳請入城,巳許其首功,其所部奉新民兵率往年招撫姚原遺□□乘亂夜掠燒蕩五十餘家,先生將白之,其領兵官畏罪,先期譖之,謂擒賊多出萬銳非先生功,竟以地方失守落職。丁亥,究核江西功罪,始白其事,獲賜章服致仕。丙申,子斌?金任內閣中書舍人,推封中憲大夫,先生平生學務要領,不事邊幅?文莊重典則性復至孝有古人之行事同產三兄有禮。年垂八十,神氣清朗,聰明不衰,尤以仁厚立心樂易可就高年令德坐鎮雅俗?薦紳所慕郡邑利病往往就問之待宗黨尤有恩扶衰拯難出自素心平生樹立以清謹垂法子孫有不如其意者輒愀然不樂卒之日神理不亂危坐而逝所著有《龍江夢餘錄》、《壺範》諸書,文集若干卷。上海自創建來先生始修?,成志若干卷。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