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六办公室

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国务院交通办公室)是1954年至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的办事机构。

历史 编辑

1954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出命令[1]设立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民航局的工作。

内设综合组、铁道组、交通组、邮电组。1959年6月,国务院第九十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工作移交国务院工业交通办公室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任命国务院副秘书长,各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委员会副部长、副主任、委员,外交部部长助理等负责人的命令”,《山西政报》,1954年22期,第49-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