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庭财(1957年),辽宁新民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辽宁地区代表。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辽宁华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2016年因涉嫌贿选被认定当选无效[3]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姚庭财代表:建立科学激励机制落实办案责任. 新浪网. [2016-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3).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姚庭财.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永久失效連結]
  3. ^ 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一号. 新华网. 2016-09-13 [2016-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