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懋(1469年—1551年),字德夫,浙江慈溪人。明朝政治人物。

孫懋

大明应天府府尹
籍貫 浙江宁波府慈溪县
字號 字德夫
出生 成化五年(1469年)五月初九日
逝世 嘉靖三十年(1551年)
配偶 娶劉氏,继娶傅氏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

生平 编辑

孫懋為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三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五十五名進士。授浦城知縣,正德十年(1515年)擢拔為南京吏科給事中。御史張經、寧波知府翟唐因忤逆宦官被下獄,孫懋偕同官力救。

明世宗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九月升广东布政使司右參議,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遷廣東副使。嘉靖四年七月,因得罪錦衣衛,謫守广西藤縣(廣西藤縣人)典史。历官江西安福县知县、光州知州,八年九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累遷至廣西右布政使,十二年十一月升河南左布政使,十五年五月入京為應天府尹,十六年九月因应天府乡试出错被免职,嘉靖三十卒[1],贈右副都御史[2]

家族 编辑

曾祖孫雷,工部主事。祖父孫嵩。父孫文原,教谕。母陳氏。永感下。弟孫志[3]

參考書目 编辑

  1.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七十四》:嘉靖三十年六月,致仕应天府尹孙懋卒,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赐祭葬如例。懋浙江慈溪人,正德辛未进士,授知县,历南京给事中,数上书 乘舆巡幸,又论劾都督朱宁,升广东按察司副使,以擅笞锦衣卫差校事逮系诏狱,谪滕县典史。后历升至今官致仕,卒。懋行谊端洁,居官有惠政,清操和易,甚为乡人所称。
  2. ^ 《浙江通志》:孙懋《嘉靖宁波府志》字德夫,慈溪人。正德辛未进士,授浦城令,擢南京吏科给事中。时嬖幸用事,乘舆数巡幸,言者輙杖死,懋疏至数十上,未报。江彬导上徧迹寰域,懋劾之,再言益剀切,不报。及驾幸南京,懋恳请回銮,且屡陈边警,直指天变,至千馀言。时值彬生日,衆期徃贺,曰余欲殛之,忍贺其生乎?彬深衔之。世宗嗣位,首陈勤政三事。升广东兵备副使,有金吾尉至不为礼,诬激上怒,降典史,寻起官,厯进应天府尹。引归卒,赠右副都御史。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録》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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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〇三》,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袁軒冕
明朝安福县知县
嘉靖年
繼任:
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