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怡(?—?),德容南直隸徽州府祁門縣十一都益村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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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怡在成化十三年(1477年)以《春秋》中舉人[2],二十年(1484年)成進士,獲授刑部主事,陞官郎中。他為官清謹,在淮安理刑時謝絕請託,人們以「一官清徹骨,三尺法無私。」形容他;因父母逝世歸鄉,行李蕭然,有盜賊經過他家門,說:「此孫郎中家也,勿入。」[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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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五·人物志》:孫怡,字德容,居益村,成化甲辰進士,刑部主事陞郎中,持身清謹,嘗理刑淮安,屏絕請託,時人為之語曰:「一官清徹骨,三尺法無私。」丁艱歸,囊橐蕭然,有盜過其門,曰:「此孫郎中家也,勿入。」 見府縣舊志
  2. ^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成化十三年丁酉(舉人)……孫怡 習《春秋》,居十一都益村,中成化甲辰科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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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
  •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五·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