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光(1916年—2005年),男,广东番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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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光早年参加抗日战争,任广东抗战教育实践社党支部书记、新四军第1师政治部敌工部干事、苏中军区一分区4团政治处主任、第三野战军第11纵团政治处主任、团副政委、29军255团代理政委等职位。1950年,进入外交部,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使馆二秘、一秘、参赞。1951年,任外交部西欧司副司长。1964年,再次奔赴东德,担任使馆参赞。1970年,担任中国驻东德大使、驻英国大使[1]。1978年回国,任外交部部长助理兼西欧司司长。1982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1985年离任[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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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宋之光大使 (1972—1977).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 [2011-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1-11). 
  2. ^ 历任副部长及部长助理-宋之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1-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2-10). 
外交職務
前任:
张海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東德大使
1970年9月 - 1972年4月
繼任:
彭光伟
前任:
首任
裴坚章(臨時代辦)
中华人民共和国駐英國大使
1972年6月 - 1977年12月27日
繼任:
柯华
前任:
符浩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
1982年3月-1985年8月
繼任:
章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