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總族長,為清朝稽查管束遠支宗室成員設置的宗室專缺職官八旗員額共16缺,由宗人府按左右翼開列一品二品宗室大臣奏請欽派充任。

沿革 编辑

清朝遠支宗室左翼20族、右翼20族,原各設有宗室族長宗室學長管理族務、管束宗室人員。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宗人府奏准,宗室缺乏總領族長稽查,閒散宗室有妄行生事的情形,請自宗室大臣官員揀選明白事理、能夠管轄之人授為總族長,專門稽查宗室,兼管各該旗族長,計鑲黃旗、正黃旗各1人,其餘旗分各2人,共14人。

嘉慶十七年(1812年),正藍旗再增設2人,至此定制共16缺:鑲黃旗總族長1人、正黃旗總族長1人、正白旗總族長2人、正紅旗總族長2人、鑲白旗總族長2人、鑲紅旗總族長2人、鑲藍旗總族長2人、正藍旗總族長4人。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鑄造每旗一顆總族長關防,一旗有複數總族長時由年長者掌關防。嘉慶十二年(1807年)議准因以王公大臣補放總族長,爵位品秩較崇高,無需給予關防,原有關防收回禮部銷毀。 [1] [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世鐸等奉敕修,《欽定宗人府則例》(光緖十四年),卷十八,授官,宗室總族長族長學長額缺。
  2. ^ 賴惠敏,〈清代皇族的過繼研究〉,《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2期(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年6月),頁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