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全国在2015年採納新憲法以後划为7個省。在採納新憲法以前,尼泊爾劃分為5個發展區,下轄14个專區(尼泊尔语:अञ्चल,IAST:añcal;英语:zone),專區又分為75個縣(尼泊尔语:जिल्ला,IAST:jillā;英语:district)。尼泊爾頒行新憲法後,撤消5個發展區和14個專區,縣维持不變。
尼泊尔分为7个省。
專區為主要行政單位(括号内为首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