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蕘(?—?),字野夫。唐朝衛州(今衛辉人)人。

汝州刺史崔蠡之子。大中二年(848年),擢進士第,累官至尚书郎。乾符年間,自尚书右丞迁吏部侍郎。崔蕘自詡清高,氣度不凡,深得皇帝寵信;更喜橫沫於清談,不屑於細務。唐懿宗咸通十年(869年)陕州大旱,被派往陝州擔任處理陝虢道民變的觀察使。崔蕘前往旱災地區勘查,農民訴苦陳情,崔蕘竟指著庭院樹木說:“這些還有綠葉,怎能說旱災?”遂將陳情的農民處以笞刑。過沒多久,崔蕘目空一切,對民情毫不過問的昏庸行為,終使官吏、農民協同反抗,府衙完全淪陷,崔蕘逃亡之際,口渴難耐,躲進民宅乞求水喝,當地百姓則逼他喝尿;崔蕘遭反抗的軍民逮捕時,下跪求饒,被施以髡刑(剃去頭髮)後驅逐。後來崔蕘被貶為昭州司馬[1]復入京為左散騎常侍,不久卒。[2]有子崔居儉

注釋 编辑

  1. ^ 資治通鑑》卷二五一載:“六月,陝民作亂,逐觀察使崔蕘。蕘以器韻自矜,不親政事,民訴旱,蕘指庭樹曰:‘此尚有葉,何旱之有!’杖之。民怒,故逐之。蕘逃於民舍,渴求飲,民以溺飲之。坐貶昭州司馬。”
  2. ^ 旧唐书》卷一百十七載:“既而為軍人所逐,飢渴甚,投民舍求水,民以溺飲之。初為軍人所俘,翦其髭髮,拜而獲免。以失守貶端州司馬,復入為左散騎常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