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英語:Difference)是哲學的一個關鍵概念,表示在關係(英語:relational)領域或給定概念系統(英語:conceptual system)中將一個實體與另一個實體區分開來的過程或一組屬性。 在西方哲學體系中,差異傳統上被視為與同一性相對立,遵循萊布尼茨(促成)的相關原則,特別是他的不可分者同一性原理。 然而,在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的解釋中,差異被理解為意義(英語:meaning)和同一性(英語:identity)的構成。 換句話說,因為同一性(尤其是人格同一性)在非本質主義(英語:Non-essentialism)術語中被視為一種建構(英語:construct),並且因為建構僅通過差異的相互作用產生意義,對於結構主義和後結構主義來說,情況都是如此,不能說沒有差異就存在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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