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革命委员会

平阳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平阳县革委会,成立于1968年12月28日,实行党政财文一元化领导,取代原中国共产党平阳县委员会平阳县人民委员会,有委员51名,其中常委17名。干部代表8名,军队代表11名,群众代表32名。[1]:152县机关建立四大组: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1969年9月5目,建立平阳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组,后改称中共平阳县核心小组。

1981年11月30日撤销,恢复平阳县人民政府[1]:190

参考 编辑

  1. ^ 1.0 1.1 叶启友,陈敏主编;中共平阳县委党史研究室编. 中国共产党平阳历史大事记 1919.5-2010.12. 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098-1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