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有方(?—?),唐朝交州(今越南河內)人。

早年在交趾有文名,元和十年(814年)應考落第,遂游四川散心,在寶雞遇一病重考生,“唯以殘骸相託”,未及報姓名而卒。廖有方毅然賣馬,為其安葬。後遇死者親戚,方知死者姓名。人稱“皇唐之義士”。[1]元和十一年進士及第,授京兆府雲陽縣令,官校书郎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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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范攄《雲溪友議》卷下“名義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