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创新这个词,尽管这个思想和讨论(特别是公司内科研)从1960年代开始讨论,最早是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教授Henry Chesbrough《开放式创新:新的科技创造盈利方向》一书中提到。[1]这个概念涉及用户创新, 积累创新, 诀窍交易, 大规模创新和创新传播。

開放式創新模型

“开放式创新是指公司利用外部思想进行创新,拓展科技。”[2]或者指"与合作伙伴一起创新,分享风险,分享盈利。"[3]公司和周围环境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创新可以在公司以内和公司以外进行。

开拓创新的核心思想是世界上充满了知识,公司不需要完全依赖公司内部进行科研,可以把创新进行授权(如通过专利)给其他公司。另外,公司内部不能进行的创新可以在外部进行(例如通过授权、合资公司、资产分拆)等。[4].

开放和关闭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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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式创新指成功的创新需要控制,公司需要控制自身思想(的创造)、生产、市场营销、销售、服务、投资和支持。这个思想的主要来源是,20世纪初期,大学和政府不介入科技应用。有些公司决定独立进行科研,创立了独立的科研部门,控制整个产品的研发(NPD)循环,而不能等待科研部门介入科技的实际开发。也没有足够时间等待其他公司生产一些必须的配件。这些公司逐渐变得自给自足,与外界缺少沟通。

随着时间,开放式创新有了更多的条件,包括:

  • 技术工种的流动性、可聘性增强
  • 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 公司外部进行科研的成型
  • 外部供应商数量的增加

有四个因素决定了新型的科研,知识不再是公司的独立财产,而是员工、供应商、竞争者和大学共有的。如果公司内部知识不够用,其他人可以完成创新。关闭式和开放式创新都能获得新的想法。[1][4]目前,哪种会占主导还没有定论。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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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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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Chesbrough, H.W. (2003). Open Innovation: The new imperative for creating and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y.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2. ^ Chesbrough, H.W. (2003). Open Innovation: The new imperative for creating and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y.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p. xxiv
  3. ^ 100%Open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2-09-15. (2010)
  4. ^ 4.0 4.1 Chesbrough, H.W. (2003). The era of open innovation. 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 44 (3), 35–4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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