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煜全(1879年—1953年),字昶雲廣東南海人,天津北洋大学堂毕业,在1918年7月至1920年1月期間出任清華學校校長。

生平 编辑

張煜全曾在香港皇仁書院、天津北洋大學東京帝國大學就讀。光緒二十七年官費美國留學,並在耶魯大學加利福尼亞大學法律科就讀。三十年獲法學碩士。三十一年出洋考察憲政大臣隨員。三十二年八月,學部舉辦了第二次回國遊學畢業生考試,共32人及第,其中張煜全被授予法政科進士[1]同年赴山東、山西、直隸、河南各省視學,三十三年擔任駐日公使館二等秘書。宣統二年擔任北京交通传习所所長。

中華民國成立後,民國元年出任北洋政府大總統府秘書,外交部參事,二年出任江蘇安徽兩省交涉使,五年出任外交部秘書。六年十二月出任外交部秘書。[2]

他在擔任清華學校校長期間,在五四運動中的措施被指失當,被迫在1920年1月底辭職。

1940年5月4日代理汪精卫國民政府華北政務委員會法制局局長,1940年6月18日派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審查資歷委員會委員,9月30日派任主席委員。[3]

1943年1月6日,由汪精卫國民政府秘密下令在行政院內組織接收租界及撤廢治外法權委員會。11日復下令將該委員會一分為二。接收租界委員會以外交部長褚民誼為主任委員,李聖五吳頌皋吳凱聲湯良禮周隆庠張超王仲豪為委員;撤廢治外法權委員會由司法行政部長羅君強為主任委員,喬萬選吳頌皋、張煜全、裴復恆周隆庠徐維震王敏中為委員。分別主持接收。[4]

1945年3月13日,華北政務委員會任命張煜全為「國立北京圖書館」館長。

參考文獻 编辑

  1. ^ 王鍵著.中青年法律文庫 中國近代的法律教育.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10月第1版.第119頁
  2. ^ 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 793-1-2 清末民初中國官紳人名錄 共2本.文海出版社,.
  3. ^ 南海縣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南海文史資料 第18輯.海南縣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1991年05月第1版.第114頁
  4. ^ 石源華.中華民國外交史辭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06月第1版.第534頁

外部链接 编辑

教育職務
前任:
赵国材
(代理)
清华学校校长
1918年7月 - 1920年1月
繼任:
严鹤龄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