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嵲(1096年—1148年),字巨山,襄阳(今湖北襄樊)人。
宣和三年(1121年)上舍中第,调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法参军,被聘為利州路安抚司干办公事。绍兴五年(1135年)召试,真除秘书省正字。绍兴七年,迁升為校书郎、著作郎[1]。绍兴八年,出京擔任福建路转运判官。绍兴十年,兼实录院检讨、起居舍人、兼侍讲、中书舍人[2]。绍兴十一年,因事罢歸。有《紫微集》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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