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爾木(?—?),字毓華,山東兖州府任城衛人,籍于郓城县。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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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负气节,每以天下事为己任。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山东乡试舉人[1],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初授安阳县知县,政尚严明,执法循理,不为权贵所扰。治盗不敢入境,甫考满,以疾卒于官,百姓哀慕之,如丧考妣。著有《曆數萬年燈》行于世[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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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东通志》
  2. ^ 《郓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