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珽(?—?),號鶴山中國陝西人,清朝官員,1766年擔任福建分巡台灣道。他的任內,福建分巡台灣道升格為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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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年張珽高中舉人,被派至閩省漳州擔任地方官。1766年他被朝廷派往台灣擔任台灣道,任內以民生改革為主,並在黃教之亂期間,鎮守台灣。不過之後,也因無法有效即时遏止,於平亂後被解職。

官衔
前任:
馬遇
廣東韶州府仁化縣知縣
乾隆十五-十八年
(1750-1753年)
繼任:
黃汝茂
前任:
唐若時
廣東潮州府海陽縣知縣
乾隆十六-十八年
(1751-1753年)
繼任:
張學舉
前任:
暴煜
廣東廣州府南海縣知縣
乾隆二十一-二十二年
(1756-1757年)
繼任:
張慶長
前任:
劉增
福建漳州府知府
乾隆二十九年-三十一年
(1764-1766年)
繼任:
張鎮
前任:
余文儀
福建分巡台灣道
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

1766年上任
繼任:
孫孝瑜
前任:
宋豐綏
福建福州府知府
乾隆三十四年-三十五年
(1769-1770年)
繼任:
方體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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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1981年,《台灣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