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詐貸案,為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在台灣發生的經濟犯罪事件,亦為2017年彰化銀行發生內控管理出現問題的第二起事件。

事件經過 编辑

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間,在台北市聖豐地政士事務所工作的地政士林利華,中信地政士事務所工作的地政士蔡秀雁,被指控透過不實的委託人薪資清單、虛增薪資所得或提高不動產交易價格等手法,陸續詐領彰銀接近2億。

彰銀2014年發覺房貸戶未正常繳息,銀行進行催繳才發現,房貸戶提供的所得清單等資料有虛偽情況,彰銀通報金管會,同時向檢調告發。

台北地檢署2017年5月9日調動北部機動站,兵分15路搜索,並約談林姓、蔡姓等25人,以串證逃亡之虞放法院聲押,而林姓、蔡姓地政士分別以5萬元、10萬元交保。[1]

官方態度 编辑

金管會表示,由於這些案子都有擔保品,並且座落於都會區,評估彰銀損失有限。由於此案為彰銀主動通報,因此金管會決定不開罰。[2]

參考資料 编辑

  1. ^ 彰銀2億詐貸案 幕後金主遭聲押禁見 | 即時新聞 | 20170510 | 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 [2017-05-12] (中文(臺灣)). 
  2. ^ 彰銀遭詐貸2億元 金管會:損失有限 | 財經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