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謬誤

掩耳盜鈴謬誤,又稱無敵無知謬誤(invincible ignorance fallacy),是指某人完全無視對他的觀點的反對證據,而斷言沒有證據能反對他的觀點。[1]

例子 编辑

例一

  • 甲:Ehrlich在1975年的研究指出,平均而言,每執行一件死刑,能減少18件謀殺案;此外二十四篇研究死刑嚇阻效果的研究中,有十七篇支持死刑有嚇阻效果的說法。雖然這還不是學界共識,但這表示,一般民眾所說的「死刑對維護治安是必要的」這點可能是對的。
  • 乙:死刑無助治安,沒有證據顯示死刑可能有助治安,因此根據比例原則死刑應該廢除

說明:甲提出了支持死刑嚇阻力的研究,但乙依舊聲稱「死刑無助治安」而非以合理的方式反駁甲的論據,這犯了掩耳盜鈴謬誤。

參見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