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06″N 121°27′11″E / 25.0350445340508°N 121.453168587298°E / 25.0350445340508; 121.453168587298

新莊武德殿
位置 臺灣新北市新莊區大觀街31巷11號
建成时间大日本帝国 日本昭和3年(1928年)
公众参观開放時間:1928年
官方名称新莊武德殿
類型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建築物類
詳細登錄資料
2015年(新莊派出所後方附屬建物)

新莊武德殿,位於台灣新北市新莊區,建於1928年昭和三年(昭和3年),「大日本武德會」台北支部新莊郡支所於同年落成,主要作為日本警察柔道場與劍道場使用。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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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武德殿,位於台灣新北市新莊區新莊郡役所後方,是日治時期興建的武德殿之一,屬於郡市級武德會支所,附屬於新莊郡役所,昭和三年(1928年)3月17日竣工,建物現存,唯目前荒廢中。2010年12月3日,指定為新北市歷史建築[1]新莊武德殿建築造型與牆體構造,尚保留日治時期原始樣貌,入口「破風」痕跡仍在,而目前臺北地區尚無完整保存日治時期的武德殿,此為首例。

日治時期的慣例,武德殿大多與行政中心聚集成建築群,新莊武德殿亦同。武德殿興建管理單位為大日本武德會。1933年(昭和8年)「大日本武德會新莊支所」支所長為真室亞夫,主事為後藤束,幹事是田中與志造。真室亞夫乃新莊郡守,後藤束為警部兼警察課長,田中與志造則是警察課警部。這幾位都是新莊郡的官員,故武德會組織與警政體系的關係密切,所以選在郡役所後方興建武德殿。[2]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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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台灣的武德殿形式多為「日本傳統社殿建築」,外觀上主要係以入母屋式,入口處多作唐破風。受1923年(大正12年)關東大地震影響,鋼筋混凝土的耐震性受到正視、逐漸成為建築構造的主流,新莊武德殿則屬「磚造和洋折衷」式。武德殿建築室內以採自然光為主,建築物四面均設大窗,寬敞空間加上大窗引進之自然光源,足以供日間室內舉行柔劍道活動所需。[3]

新莊武德殿規模較小,乃為主體建築(郡役所)附屬空間之角色,如同瑞芳武德殿乃附屬於警察課分室。屋架採西洋式常用的洋小屋的真束小屋(正同柱式木桁架,King Post truss),亦稱作中柱式桁架。長向跨距達15公尺,共7組構架,節點皆使用榫卯、螺栓及鐵件固定,陸梁(屋架下弦)插入承重牆上之枕梁。

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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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武德殿建於1928年(昭和3年),為郡級武德殿建築,屬警察系統之新莊郡役所附屬建築,平日作為警務人員習武健身場所,也是舉辦各種講習與活動的場所。終戰後被臺北縣警察局接收,初為新莊分局使用,新莊分局遷移再改為新莊派出所的附屬建築,並將內部施作隔間增建外牆,當作宿舍,後再改成倉庫,部分空間閒置,現況與原貌相距甚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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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
引用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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