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初(1900年—1976年),又名熙、日生,安徽歙县县城人,民国歙县四大名绅之一。

方家本是灵山人,清末迁居府城,祖传经营布业。方晴初善行书、隶书,民国7年(1918),18岁继承祖业,经营进兴布店、同顺布店,后自筹资金一万元与人合开华兴布店、允和布店。又入股歙县商办竞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他曾任歙县商会主席、县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歙县中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县银行董事长。方晴初热衷教育事业,先后投资创办西溪剑华小学、歙县县立初级中学、中正中学、私立弘光小学。等职。热心公益事业,投资创办县人民电影院和祁门瓷土厂。方晴初收藏丰富,1954年,方晴初征得弟弟方士载、侄子方观我的同意,把其父方文隽珍藏的名人字画、碑贴等240余件,包括沈周《椿萱图》(大中堂》、徐渭《花卉蔬果》,眉公《墨梅》等,捐赠给安徽省博物馆。

曹氏二宅对面的打箍井街15号方士载宅[1]原系方晴初产业,登记在弟弟方士载名下,1981年列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现为黄宾虹纪念馆。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歙县》. 安徽省文化厅. [2014-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