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南荆州置昌州,治所襄乡县北周名广昌县,隋朝名枣阳县,在今湖北省枣阳市),领广昌郡安昌郡隋朝开皇三年(583年)罢郡,以州直接统县,昌州领枣阳、舂陵、清潭、蔡阳等县。大业三年(607年)改昌州为舂陵郡,唐初复昌州,贞观十年(636年)废,地入隋州唐州

隋朝行政区划变迁
区分 開皇元年
昌州 湖州 蔡州
广昌郡 安昌郡 昇平郡 洞川郡 襄城郡 蔡陽郡 千金郡
广昌县
清潭县
舂陵县
丰良县
湖陽县
柘林县
鍾離县 上馬县 蔡陽县
双泉县
瀴源县
区分 大業3年
舂陵郡
棗陽县 清潭县 舂陵县 湖陽县 上馬县 蔡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