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金朝明朝设置的

辽朝的头下昌州,金太祖天辅七年(1123年)降为建昌县,属于桓州金章宗明昌七年(1196年)重新设置昌州,属于西北路招讨使,后来改属于奉圣州治所在宝山县(今河北省沽源县西116里九连城镇)。卫绍王大安三年(1211年)廢棄于蒙古。元初昌州隶宣德府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年)隶兴和路,置盐使司。元仁宗延祐六年(1319年),改为宝昌州

參考文獻 编辑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遼金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