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綱目》,朝鮮人李玄錫撰。
《明史綱目》記載始於明太祖,止於崇禎十七年(1644年),朝鮮肅宗四十年(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九月,其子李漢謙進呈《明史》。本書稿末曾言及目的是「大復仇,重討賊,嚴尊王黜夷之法」,此書大量引用庄廷鑨《明紀輯略》,由於《明紀輯略》事件爆發,《明史綱目》幾乎被毀,後僅刪去部份內容。南有容曾批判此書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