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海,原稱《明文案》,清朝黃宗羲編。

《明文案》作於康熙七年(1668年),最初有217卷[1],約360餘家,發掘「埋沒於應酬訛雜之內」的「情至之語」,前後歷時8年,後擴充為600卷[2],全書凡分28類,即賦、奏疏、詔表、碑、議、論、說、辨、考、頌、贊、銘、箴、戒、解、原、述、讀、問答、文、諸體、書、序、記、傳、墓文、哀文、稗,未刊行,僅有稿本與抄本傳世。《四庫全書》收錄482卷,刪去晚明史料118卷。

本書搜羅廣泛,僅明文即徵2000餘家,經陳垣考證,《四庫全書》收錄萬頁以上的著作有31部,而《明文海》為其中之一。又編有《明文授讀》六十二卷,是文海的簡本,張錫琨〈明文授讀·序〉云:“先生明文之選,權輿於《文案》,絕筆於《文海》,而《授讀》之集為家傳簡捷之本。”《四庫全書總目》卷190評:“欲使一代典章人物,俱藉以考見大凡,故雖遊戲小說家言[3],亦為兼收並采,不免失之泛濫。”本書可作為研究明史的基本史料。

注釋 编辑

  1. ^ 黃宗羲〈明文案序上〉云 : 「《文案》成,得二百七卷」
  2. ^ 邵懿辰:《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注》:“原書六百卷,今餘姚尚有傳鈔本。”
  3. ^ 如:《舵師記》、《漁記》、《張琴師傳》、《馬伶傳》、《湯琵琶傳》、《記女醫》

參考 编辑

  • 郭英德:《黃宗羲《明文海》的編纂與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