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郡中国隋朝时设置的

大业七年(611年),设立明阳郡,治所明阳县(今贵州省德江县西),下辖七县:明阳县、绥阳县(今凤冈县)、都上县宁夷县高富县义泉县(今湄潭县)。唐朝武德元年(618年),恢复州制,改明阳郡为夷州,包括今贵州省凤冈县湄潭县绥阳县石阡县江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