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榮 (正德進士)

朱志榮(1474年—?年),字仁叔湖广荆州府夷陵州軍籍,直隶泰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朱志榮
大明广西道御史
籍貫直隶扬州府泰兴县
湖廣荆州府夷陵州軍籍
出生五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宋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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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三,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湖廣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年三十五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八名進士[1][2]。四年五月授廣西道御史,巡按廣西,因贪污又与妇女通奸,被锦衣卫逮治,十年夏四月官员考察,以贪赃黜为民,又充軍貴州[3][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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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文義。祖父朱恭。父朱琳。母于氏。慈侍下,兄志聪、志明、弟志華、志秀、志學[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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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湖廣通志》:朱志榮夷陵人正徳戊辰進士官御史直聲震一時以忤㫖坐貶雖數罹憂危而風槩凛然不為稍屈。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五》:正德十年五月,謫前监察御史朱志荣戍贵州。初志荣巡按广西,挟取土官财物,及受梧州知府曹琚等赂至万馀两,又尝于公署私通女妇,丑声甚著。兵备副使陈阳、分守柳庆参将张佑虑其为地方害也,具以闻,两广总镇等官亦继言之,诏逮志荣系锦衣狱栲治,且命刑部郎中顾正等往按之。正等还奏其状,时志荣已值考察去官,诏追赃毕,发贵州充军。琚及州县官纳赂者俱降三级,以阳挟持之,亦降一级,识者为阳惜之。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