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莊憲王朱美垣(1407年—1470年),明朝晉藩第一代方山王,晉定王朱濟熺的庶第五子。

生平 编辑

洪熙元年(1425年)十二月,獲賜名美垣,封鎮國將軍[1]正統二年(1437年)八月,進封方山王[2]

正統十一年(1446年),朱美垣獲賜定襄縣草場地十一頃[3]

景泰二年(1451年),朱美垣因聽聞邊關有急報而讓內使購買盔甲以自衛,又因屢次留下娼妓與其通姦,受到了明景帝的斥責[4]

成化六年(1470年)五月,朱美垣去世,享年六十四歲,諡號莊憲[5]。兩年後,庶長子鎮國將軍朱鍾鋌襲爵[6]

朱美垣次子朱鍾鏕早逝後,朱美垣以朱鍾鏕獨子年幼為由為朱鍾鏕遺孀張氏請得歲祿。但事實上朱鍾鏕無子,所謂獨子是張氏以侄子冒充的。後來事發,朱鍾鋌也因包庇而被廢,但朱美垣未被認為涉案,沒有受到身後追罰。

家庭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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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氏,北城兵馬副指揮許榮女,正統二年(1437年)八月冊為方山王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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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嫡次女:宜芳縣主,儀賓楊通[10]

參考資料 编辑

  1. ^ 《大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之十二》
  2. ^ 2.0 2.1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三》
  3.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一》
  4.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
  5.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九》
  6.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
  7.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五》
  8.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六》
  9.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一》
  10.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二》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方山國國王
1437年-1470年
繼任者:
朱鍾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