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起(1962年8月),天津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简历 编辑

1980年11月至1984年12月,任解放军战士、班长、代理排长。

1984年12月至1987年10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团委书记。1987年10月至1988年9月,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武装部副部长。1988年9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其间于1991年6月至1992年10月,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94年12月至1995年11月,任中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1995年11月至1996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委员、经委主任。1996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葛沽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996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中共天津市葛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8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天津市津南区副区长(其间于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2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2006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3月至2008年4月,任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2008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县长(正局级)。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县长(正局级)。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正局级)(2015年7月,宁河撤县设区,李树起出任首任宁河区委书记)。

2015年12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宁河区委书记[1]。2023年1月,卸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仍然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3]

2013年,被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天津地区代表[4]

奖项 编辑

2015年6月30日,经党中央同意,中组部决定对在县(市、区、旗)委书记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的102名同志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予以表彰。时任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李树起、天津市静海县委书记冀国强名列其中[5]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天津市宁河区委书记李树起升任副市长. 中国经济网. [2015-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5). 
  2. ^ 天津新一届市长、副市长简历(市长张工).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资料库. 天津日报. 2023-01-16 [2023-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6). 
  3. ^ 李树起.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3).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树起. 全国人大网. [2013-03-06]. [永久失效連結]
  5. ^ 天津市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李树起升任天津市副市长. 澎湃新闻. [2015-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