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棟 (隆慶進士)

李棟(1532年—1588年),字尚隆,號吉軒,河南彰德府磁州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棟
大明大理寺左少卿
籍貫河南彰德府磁州涉縣
出生嘉靖壬辰十一月初三日
逝世萬曆戊子九月二十七日
配偶娶薛氏
親屬(子)李灼、李焕、李熠、李烴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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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九名,三甲第二百八十一名進士[1][2]。授山西阳城县知县,萬曆五年(1577年)七月考选,授山东道試御史,七年两浙巡盐,九年巡按直隶保定等地。十二年四月復除浙江道御史,十五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十二月升左寺丞,十六年四月升本寺右少卿,六月轉左少卿,七月参与会审李材等人冒報缅甸大捷一事。九月卒,享年五十七。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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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大良;祖父李仁;父李紹,井陉知縣。母王氏。兄李栅、弟李枌、李杭[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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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祖嫡《大理寺左少卿吉軒李公行状》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趙行易
河南举人
明朝阳城县知县
1571年-1573年
繼任:
張應詔
陕西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