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臣(1470年—?年),字德卿,山西應州人,大同右卫(今屬山西省大同市)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翰臣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 山西應州
大同右卫軍籍
出生 十月十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许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编辑

治《易經》,行一,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辛酉科(1501年)山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年三十三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一名,第三甲第八名進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六年十二月选授山东道監察御史,九年巡按山東等地。

正德九年(1514年),吏部主事梁穀誣陷歸善王朱當沍與士卒袁質、舍人趙岩等人意欲謀反,李翰臣彈劾梁穀乃挾私恨誣告,但當時明武宗身旁近倖方欲藉此邀功,紛紛指責李翰臣為叛人掩飾,李翰臣反被逮捕詔獄,貶為廣德州判官。嘉靖皇帝即位後平反,官復原職,十六年(1521年)六月升任河南按察司佥事,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升山東按察司副使[3]

家族 编辑

曾祖李友。祖父李茂。父李亨,知县。母张氏。重庆下,弟翰儒、翰英、翰賓、翰文、翰雲、翰章[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李翰臣,大同人。正德三年進士。官御史,巡按山東。吏部主事梁穀誣歸善王當沍謀叛,翰臣劾穀挾私。近倖方欲邀功,責翰臣為叛人掩飾。逮繫詔獄,謫德州判官。終山東副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相關條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