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祚,江西南豐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進士,任湖廣衡山縣知縣。縣中雜派多于正供,李長祚到任,悉數廢止,且定為「廢甲編區法」,巡撫趙申喬深爲讚賞,令其他縣效仿[1]。康熙四十三年(1703年)任溆浦縣知縣。

李長祚信奉天主教教名保祿[2]

參考文獻

编辑
  1. ^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2. ^ 肖清和《索隐天学:马若瑟的索隐神学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