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萍

中華民國外交官

李雅萍(英語:Ya-Ping (Abby) Lee),中華民國外交官。畢業於國立清華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曾任行政院新聞局長辦公室二等秘書、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組副組長、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部長辦公室專門委員、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副司長等職務,現任駐臺拉維夫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公使銜代表。[3][註 1]

李雅萍
2022年攝於以色列海法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駐以色列代表
现任
就任日期
2022年1月[1]
前任張國葆[2]
个人资料
性别
国籍 中華民國
母校國立清華大學
专业外交官
学历
经历

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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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與以色列駐臺代表維基數據所列Q115693089柯思畢維基數據所列Q124751088(Omer Caspi)以視訊方式異地簽署《臺以社会福利社會工作合作共同宣言》。[7]7月,李雅萍與柯思畢共同見證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色列證券監理機關英语Israel Securities Authority異地簽署《臺以金融科技合作備忘錄》。[8]

2024年5月,以色列海法市舉辦大屠殺紀念日(Yom HaShoah)活動,向納粹大屠殺受害者與倖存者致敬,邀請以色列政要與各國駐以色列代表參加,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亦受邀並致詞,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得知後立即向主辦單位抗議,要求台灣代表離場,主辦單位不願配合,便提前離場以示抗議。[9]

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多次以投書當地媒體英语Mass media in Israel的形式,對於臺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中國人民解放軍對臺灣軍事演練等問題發表看法。[10][11]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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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4][5]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6]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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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華民國111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4-01-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1-16). 
  2. ^ 《中華民國107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2-03-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2-02). 
  3. ^ About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el-Aviv.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2022-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0月15日). 
  4.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5.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6.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7. ^ 黃雅詩. 台灣與以色列簽署社福合作宣言 深化交流合作. 中央通訊社. 2022年5月12日 [2022年8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8月19日). 
  8. ^ 國際業務處. 金管會與以色列證券監理機關簽署金融科技合作備忘錄(MoU). 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2年7月13日. 
  9. ^ 賴素芬. 駐處受邀以色列紀念活動致詞 中國代表離席抗議. 中央通訊社.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5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年5月23日). 
  10. ^ 中央社. 駐以色列代表投書:盼台灣參與WHA 為確保人類健康努力. 聯合新聞網. 2022年5月27日 [2022年8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8月22日). 
  11. ^ 中央社. 耶路撒冷郵報關注台海危機 刊登台灣駐以代表專文. 聯合新聞網. 2022年8月7日 [2022年8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8月31日).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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