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之(?—?),字能一,號雲根,平陽(今屬浙江)人。

理宗開慶元年(1259年)進士,歷官南康、江陰教授,連江丞,通判嘉興。入京擔任樞密院編修,出京知信州。任钦州知州期间得末疾,医生告诉他吃小孩的肉可以强筋健骨。林千之派人於在本州境内捕童男女,杀死制成肉乾,名为“地鸡”。嘉定十年(1217年),为当地土司告发,被免官流海南岛。秩滿歸里。有《雲根癡菴集》,已佚。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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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乾隆《平陽縣志》卷一六
  • 民國《平陽縣志》卷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