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公路(英語:Lincoln Highway)是美国最早的横贯大陆的公路之一。[1]本公路的構想最先由印第安納企業家Carl G. Fisher提出并于1913年十月31日正式啓用。它東至紐約時代廣場,西至林肯公園,橫貫北美大陸。最早的林肯公路穿過以下13纽约州紐澤西州賓夕法尼亞州俄亥俄州印第安納州伊利諾伊州愛荷華州内布拉斯加州科羅拉多州懷俄明州猶他州内華達州以及加利福尼亞州。1928年的一次調整讓它穿過西維吉尼亞州。因此林肯公路穿過了14個,128個,超過700個城市、小鎮以及鄉村。

林肯公路
道路信息
道路總長3,389英里(5,454公里)
启用时间1913
主要连接道路
西端旧金山林肯公園
東端紐約時代廣場
公路系統
Lincoln Theater in Cheyenne, Wyoming, on US 30 –the Lincoln Highway

1913年,整个林肯高速公路的第一个正式记录长度为 3,389 英里(5,454 公里)。多年来,道路得到了改善,并进行了多次重新调整。到 1924 年,高速公路已缩短至 3,142英里(5,057 公里)。算上最初的路线和所有随后的重新调整,总共有 5,872 英里(9,450 公里)。

1926年美国编号公路系统建立后,林肯公路逐渐被国道所取代,大部分路线成为从宾夕法尼亚州到怀俄明州的美国30号公路的一部分。在1950年代州际公路系统形成后,林肯公路的原路线在很大程度上被80号州际公路这条从纽约市到旧金山的路线所取代。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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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Weingroff, Richard F. The Lincoln Highway. Highway History.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 April 7, 2011 [December 2,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