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邦弘香港上市公司港交所1868真明麗同方友友前身)行政總裁台灣人。樊邦弘曾在民國61年(1972年)9月11日時被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逮捕,調查局認為他與王競雄洪惟仁等討論馬克思主義、批評國民黨,在當時戒嚴時代這是不被允許的,因此樊邦弘曾經成為台灣的政治犯。樊邦弘主修新聞學,原本是要想要當記者,但因為具有政治犯背景,當時沒有報社敢聘請他,以致獄後失業。樊邦弘外語能力好,無法當記者後轉職當翻譯員,接電視節目翻譯當散工。之後結識工作上的朋友,協助經營美國Tivoli入口燈飾代理。最後樊邦弘創業,第一位顧客是台灣「米高梅舞廳」,安裝舞台燈飾,當時台灣經濟正在起飛。[1]經多番起落,最後成為人稱的「小燈泡大王」。在中國大陸媒體,更加誇稱他為「全球燈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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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1. ^ 由政治熱血青年,到上市公司真明麗的主席. [2007-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