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侍御史,中國古代官制。

秦初設侍御史,漢時再分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三國時,曹魏於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西晋時置四人,東晉時置六人。隋代避隋文帝生父杨忠讳,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

唐代又改為殿中侍御史,是御史臺所屬機構成員。唐宋兩朝,御史臺所屬機構有臺院殿院察院鼎三而立,分別由殿中侍御史、侍御史監察御史任職[1]。殿院內置殿中侍御史九人,與监察御史同稱为侍御。宋代沿置。明清朝廢此職。

注釋 编辑

  1. ^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唐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谓之臺院,殿中侍御史谓之殿院,监察御史谓之察院。”

參考書目 编辑

  • 《唐代基層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