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陽雁塔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江陽雁塔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
時代清代
編號127
登錄2012年7月16日

簡介[2] 编辑

江陽雁塔位於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方山鎮白塔村6社,建於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坐西北向東南,六角七層重簷閣樓式磚塔。通高30公尺,素面六邊形台基,高0.97公尺,邊長3.67公尺。塔身正六邊形,每層邊長逐級縮小;底層至第二層高5公尺,底層為石砌拱形門,門上有楷書楹聯,橫額上書“壽並河山”,左右書“競羨科名題雁塔”、“新開氣象拓鴻規”;每級均有石砌踏道直到塔頂;每層均有門可達塔簷;塔尖為攢尖頂。雁塔歷史悠久、保存基本完整,是瀘州地區清代中期的重要遺築,是瀘州地區民俗、經濟、工藝發展狀況的重要見證,對研究瀘州地區佛教以及民俗具有較高的價值。1993年,江陽雁塔被瀘州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註釋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