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璞事件
洪文璞事件是指發生在2008年9月8日,中華民國陸軍特戰指揮部義務役下士洪文璞,服役期間遭不當體罰凌虐,憤而自盡的案件,為臺灣知名的軍中人權事件。而後監察院糾正陸軍司令部等[1]。
事件經過
编辑洪文璞自國立臺灣大學物理學系碩士班畢業後,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擔任預算財務士。洪身高177公分、體重88公斤,BMI達28(輕度肥胖)且有氣喘,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將洪列入體位「類高危險群人員名冊」,要求連隊幹部不得強迫他與其他人一同進行高強度訓練。
但2008年8月15日,洪的上士副排長郝錚在裝備檢查時以成績不合格、速度太慢等理由,反覆操練洪與同小組的三名士兵。郝錚要求,士兵背負十二點八公斤的裝備,於中山室以高跪姿接受裝檢,如有一人不合格或速度太慢,同小組須跑回寢室卸下裝備、徒手返回中山室後再到寢室重新著裝回中山室受檢,每趟折返全程要跑兩百二十三點六公尺;洪因此遭到嚴厲操練,反覆奔跑兩小時,直到換氣過度攤坐在地才送醫[2]。
2008年9月8日,洪被發現從營區大樓墜地死亡。
判決結果
编辑高院認為,洪擔心連累他人,根本不敢抱怨太累請求休息,而郝錚要士兵不斷折返跑步和「裝備檢查」根本無關,郝錚殘酷虐待洪男,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決駁回郝錚上訴,判刑1年,全案定讞[2]。
監察院糾正陸軍
编辑2013年6月20日,監察院監察委員沈美真調查指出,洪文璞當年被特指部列入體位「類高危險群人員名冊」,但在基地訓練期間,洪被施予嚴苛的不當訓練,還動輒遭連上長官謾罵:「你是小學生嗎?你是白痴啊!還研究所咧!」、「他媽的,你是要教幾次才聽的懂啊!」或者說:「你學歷那麼高,怎麼簡單的事你都不會做!」且洪先因加班至深夜,後應付凌晨五點出操,缺乏休息致使訓練過程出錯,個人步伐不一又遭施集體處分,被同儕指責;最終洪內心潰堤,興起厭世念頭,趁隙爬上教學大樓頂樓跳樓自盡。沈美真感嘆:洪文璞曾是台大FunLearn網站貢獻者,「這樣就毀掉一個優秀青年,真的很可惜」。
參考資料
编辑- ^ 碩士兵被罵白痴跳樓自盡 監院糾正陸軍不當訓練. 蘋果日報. 2013-06-20 [2013-07-26] (中文(臺灣)).
- ^ 2.0 2.1 副排長操死胖兵 判囚一年 不顧氣喘 罰跑兩小時 役男跳樓亡. 蘋果日報. 2011-11-18 [2013-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7)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