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县
1913年(民国二年)改海伦府置海伦县,治所在通肯城(今黑龙江海伦市海伦镇),属黑龙江省绥兰道。民国《黑龙江志稿》卷二记载, “地当海伦河北”,于是得名。1928年(民国十七年)直属黑龙江省。1934年(康德元年)满洲国将海伦县改属滨江省,1939年(康德六年),改属北安省。抗战胜利后,海伦县直属黑龙江省。1956年,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专区。1958年,改属黑龙江省松花江专区。1965年,改属黑龙江省绥化专区。1967年,撤销绥化专区,改置绥化地区。1989年撤销海伦县,改设海伦市。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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