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義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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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義渠(1593年—1644年4月26日),字駿甫,號茗柯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明代官員,官至大理寺卿。工於詩。李自成兵陷北京城,因而自缢殉國。弘光朝,贈刑部尚書,諡忠清

生平 编辑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出生於浙江湖州府烏程縣織里鎮。長大後少負令聞,與同鄉里的溫璜被時任縣令馬思理賞識[1]

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聯捷進士。崇禎三年(1630年),授禮科給事中,知無不言[2]。凌義渠居諫垣九年,建白多[3]

崇禎十六年(1643年),入朝為大理寺卿。

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率農民起義軍進攻北京,朝廷召對,凌義渠赴長安門,閉門守衛。後傳來城陷消息,待凌義渠還朝,十九日崇禎皇帝已駕崩,於是扶牆哀號,以頭觸柱,血流滿面。門生勸其保重,他厲聲陰止,獨坐焚燒平生愛好之書。二十日破曉,先生穿紫衣拜闕,作遺書辭別父母,後懸樑自盡。年五十二歲。南明贈刑部尚書,諡忠清。清廷又賜諡忠介。

著作 编辑

凌義渠殉國前盡毀詩文,現存《凌忠介集》係友徐汧門人姜垓所校定,有四卷文二巻,存錄於《四庫全書》中[4]

傳記 编辑

《明史》卷二六五·凌義渠傳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東林列傳》:「凌義渠,字駿甫...少負令聞,與同郡溫璜受知於邑令馬思理」
  2. ^ 明史:三河知縣劉夢煒失餉銀三千,責償急,自縊死,有司責其家。義渠言:「以金錢殞命吏,恐天下議朝廷重金,意不在盜也。」帝特原之。
  3. ^ 明史:吏科給事中劉安行惡之,以年例出義渠福建參政。尋遷按察使,轉山東右布政使,所至有清操。召拜南京光祿寺卿,署應天尹事。
  4. ^ 《啟禎兩朝遺詩》稱:“公詩深靚幽潔如其人。”崇禎十七年,李自成軍陷北京,義渠盡焚其平生著述,服緋正笏,有遺書其父稱「盡忠即所以盡孝,能死庶不辱父」等語。
  • 《明史卷二六五·凌義渠》
  • 《明詩紀事辛籤·凌義渠》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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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六十五》,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