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建設指揮部招待所

渡口建設指揮部招待所位於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64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渡口建設指揮部招待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
時代1964年
編號390
登錄2012年7月16日

渡口建設指揮部招待所坐落於大渡口街北邊的山坡上,始建於1964年,坐東朝西,占地面積1400平方米,磚木混合結構,青磚素牆,兩面坡懸山式青瓦頂,長35米,寬12米,高二層7.5米。1964年,攀枝花開發建設初始,為了讓“三線”建設者進得來住得下,雲南省建設公司奉命在大渡口北邊山坡上修建起一批“乾打壘”房屋,俗稱“萬人招待所”。這批房屋共有十六棟,依序排列唯第十三棟為一樓一底的青磚瓦房,“十三棟”由此得名。1965-1970年期間,鄧小平、余秋里、賀龍、彭德懷、陳伯達、李井泉、彭真、郭沫若、呂正操等來攀枝花時,均下榻於此。1995年3月被確定為攀枝花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2002年2月渡口建設指揮部招待所被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编辑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