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1963年8月),福建上杭人,汉族,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湖南地区代表。第十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2002-05年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历任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2013年1月,转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同年,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2019年1月改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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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游劝荣.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1). 
  2.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