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顯道越南语Phan Hiển Đạo潘顯道;1830年—1861年),越南阮朝進士、官員。後因對法作戰失利,被削去進士題名碑上的名字。

潘顯道是定祥省建興縣養恬村(今屬前江省該禮縣)人[註 1],明命十一年(1830年)出生,父親是嘉定按察使潘顯新。紹治七年(1847年),參加承天場鄉試,考中舉人[1]嗣德九年(1856年),會試中格,參加殿試,考中三甲同進士出身[2]

法國發動南圻遠征時,潘顯道任定祥省督學,曾組織招募鄉勇,抵抗法軍。後因功升侍講,領定祥商辦省務,不久因病辭官回鄉。嗣德十四年(1861年),法軍佔領定祥,潘顯道被法軍抓獲,但隨後又被釋放回鄉。潘清簡上疏請求追究潘顯道從賊之罪,嗣德帝下令部議。潘顯道聽說此事,到其父親墓前自縊身亡。部議也請求追究此事,隨後嗣德帝再令永隆安江二省訪察此事。

嗣德十六年(1863年),越法議和。十月,隆、江二省上報訪察結果。潘顯道被法軍抓獲後,被許以督學一職,但他以有病而辭,隨後被釋回鄉。在家期間,潘顯道穿戴西洋服飾,與法軍來往。部議認為,潘顯道雖然沒有投降,但仍然與法軍來往,也應該追奪職銜。嗣德帝下令廷閱。結果和部議一樣。至此,嗣德帝下令追奪潘顯道一切職銜,並刪去進士題名碑上的名字。[3]

注釋 编辑

  1. ^ 此據《國朝科榜錄》,而《國朝鄉科錄》則作“建興新德人”,《大南實錄》作“永隆人”。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國朝鄉科錄》.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3). 
  2. ^ 《國朝科榜錄》.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13). 
  3. ^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 卷二十八 嗣德十六年十月 初原定祥督學潘顯道病回,為富人所執,已而放歸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