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瓚(16世紀—16世紀),子薦星岡江西吉安府泰和縣南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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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瓚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的舉人,獲授淮安同知,調任蘇州,曾在常熟、太倉協助抵擋倭寇,陞任工部郎中,外調廉州知府,省去徭役、剔除貪官、清理田地、修繕學宮,三個月後即致仕,離任前上疏裁抑放肆的採珠太監,府民思念他的德行,立碑紀念[2]。他回鄉後家中冷清,衣服食物都如平民一樣,有《星岡別錄》、《讀史纂要》流傳。

兒子王一乾,隆慶五年進士,官至應天府府尹[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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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泰和縣志·卷十七·列傳》:王如瓚,字子薦,南富人,嘉靖丁酉舉人,任淮安同知,尋改蘇州,先後攘卻倭寇功稱最,而解常熟之圍、奏大倉之捷尤其難者;進工部郎中,出守廉州,省徭役、剔姦蠹、清田丈、修學宮,民甚德之,歸後家具蕭然,敞廬數椽,服御飲食若布衣,所著有《星岡別錄》、《讀史纂要》。子一乾,隆慶五年進士,厯官浙江布政,終應天府尹,以清介著。 乾隆志
  2. ^ 道光《廉州府志·卷十八·宦績》:王如瓚,號星岡,泰和人,嘉靖末以虞部郎中出守廉州,甫三月致仕,時採珠太監縱恣,特疏請裁抑,民攀留不得,碑鐫去思。 已上舊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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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泰和縣志》·卷十七·列傳
  • 道光《廉州府志》·卷十八·宦績
官衔
前任:
田助
明朝淮安府同知
1550年
繼任:
呂尚古
前任:
黃文豪
明朝廉州府知府
1564年-1565年
繼任:
張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