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用(15世紀—16世紀),賢卿江西吉安府安福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正德十一年(1516年),王尚用中舉人[1],授綿州學正,調任郴州,陞應山知縣,當時正值饑荒,縣民不是餓死就是被迫流徙,他向上級稟報,並寫下文章勸諭富人賑濟,同時計算丁糧省下歲費,揭發寄田飛平均賦稅,並嚴格執行保甲緝拿寇盜,人民因此安定,並立碑紀念[2][3]

之後王尚用陞任敘州同知,九年內愛民如子讓人信服[4],改官都勻尋甸知府,在尋甸創立書院、革新學宮,和通判蕭時中清丈四畝土地,並請改折稅收便利人民[5],又纂修當地地方志[6],官至山東鹽運使

引用 编辑

  1. ^ 1.0 1.1 乾隆《安福縣志》·卷八·選舉:正德十一年丙子科鄉舉……王尚用 山東運使
  2. ^ 同治《應山縣志·卷十一·名宦》:王尚用,字賢卿,安福人,由郴學遷焉,至而饑死徙眾,白諸統領,且為文諭富民得金賑之,計丁糧以省歲費、察飛詭以均斂納,申嚴保甲、緝勦寇盜,民獲奠麗焉。碑曰:「其事親也,孝其律己也,廉其莅下也,嚴詩諭士農流布,民間率多感化,沉毅慎重,近歲以來未之有也,宜勒之碣以銘無忘。」
  3.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王尚用,字賢卿,安福人,嘉靖時由郴州學正遷應山知縣,至適歲饑,死徙者眾,遂白諸統領,且諭富民湊金賑之,省歲費、察飛詭,申嚴保甲、緝勦寇盜,民獲奠麗焉。 《應山縣志》
  4. ^ 道光《宜賓縣志·卷三十七·政績》:王尚用 安福人,嘉靖間同知,修職愛民上下信服,歷任九年始終一致。
  5. ^ 嘉慶《重修一統志·卷四百八十四·曲靖府》:王尚用 安福人,嘉靖間授尋甸知府,剏書院新學宮,平賦養孤,能以德化,與通判蕭時中清丈四畝,除浮荒請改折,至今便之。
  6. ^ 《千頃堂書目·卷八》:地理類下……王尚用《尋甸府志》 嘉靖間修

參考文獻 编辑

  • 乾隆《安福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應山縣志》·卷十一·名宦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
  • 道光《宜賓縣志》·卷三十七·政績
  • 嘉慶《重修一統志》·卷四百八十四·曲靖府
  • 千頃堂書目》·卷八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周淑
明朝綿州學正
嘉靖年間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潘用
前任:
鄒師魯
明朝郴州學正
1525年-1528年
繼任:
方鐸
前任:
宋文載
明朝應山縣知縣
1528年-1532年
繼任:
王朝璲
前任:
張淮
明朝都勻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林鳴爕
前任:
林斌
明朝尋甸府知府
1548年-嘉靖年間
繼任:
周國南
前任:
陳光華
明朝山東鹽運使
1555年-1559年
繼任:
王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