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次炤(1949年10月),男,浙江杭州人,中国音乐家,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 编辑

198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并留校任教。1992年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1998年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并担任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理论委员会主任。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代表文化艺术界,分入第二十六组。并担任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专委。[2]

违纪遭撤职 编辑

2015年11月份,中央音乐学院庆祝建校75周年之际,一条名为“院庆75周年:中央音乐学院十几位教授致王次炤院长的公开信”的消息在新浪微博上迅速传播。在这封信中,拟文的人自称“是些院龄超过20年以上的老教师”。信中称,王次炤在高档私人会所为女儿大搞奢华婚宴,大量收受礼金等。

2015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通报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经查,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3]

參考文獻 编辑

  1.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01-25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 
  2. ^ 全国政协信息-王次炤.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3. ^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为女儿违规操办婚宴被免职. 凤凰网. [2015-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