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文集

(重定向自白氏長慶集

白氏文集》,是唐代詩人元稹為了好友白居易而編輯的作品集,又稱《白氏長慶集》。原先共有七十五卷,現存七十一卷,每卷的編排大致上保留了白居易自編的原貌,在唐代文人自編文集中,是保存較完整的一部。

編輯 编辑

雛形 编辑

白居易自編文集,可追溯至唐憲宗元和十年(815年)。當時白居易剛被貶為江州司馬,抵達江州後,白居易在寫給好友元稹的信中,有提及他近來剛編次自己的詩作十五卷,並說明編輯分類的標準。[1]編輯完成之後,白居易還用調侃的口吻,寫了一首詩贈與好友元稹李紳[2]

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 一篇長恨有風情,十首秦吟近正聲。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間富貴應無分,身後文章合有名。莫怪氣粗言語大,新排十五卷詩成。

白氏長慶集 编辑

唐穆宗長慶二年(822年),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次年,元稹任浙東觀察使。杭州、浙東相去不遠,兩人又開始頻繁的唱和。長慶四年(824年),在白居易任滿離開杭州之際,元稹索取白居易全部的作品,編輯成五十卷,題為《白氏長慶集》,並為之作序(《白氏長慶集序》)。序中除了介紹白居易的詩歌作品之外,並說明因為當時唐敬宗即位,次年即將改元,長慶四年也將是長慶的最後一年,因此命名為《白氏長慶集》。[3]

後續編輯 编辑

元稹編輯《白氏長慶集》五十卷完成之後,白居易又多次增訂自己的作品集[4],陸續編成《後集》(二十卷)、《續後集》(五卷),並且多次繕寫,分別貯藏在廬山東林寺洛陽聖善寺、蘇州南禪院,以及另外兩部藏於家中,吩咐由侄兒與外孫收藏。[5]白居易還替貯藏各處的作品集寫記:分別有《東林寺白氏文集記》、《聖善寺白氏文集記》、《蘇州南禪院白氏文集記》。

體例 编辑

白居易曾在《與元九書》裏,將自己的詩作分類為「諷諭」、「閒適」、「感傷」、「雜律」四類。[1]而後元稹為白居易編輯《長慶集》,也採用這四者(不過「雜律」被改為「律詩」),做為詩歌分類。然而白居易後續自編文集,詩歌分類便僅剩下「格詩」、「律詩」兩類。其中「格詩」可能是白居易自創的名詞,汪立名、陳寅恪等人認為稱「格詩」只是單純為了與「律詩」做區隔而已。[6]

名稱爭議 编辑

白居易作品集的名稱,應當題名為「白氏長慶集」或「白氏文集」,歷代有許多爭議。支持應題為「白氏長慶集」的根據,有其友人元稹给白居易作序时所用题目即是《白氏长庆集》,且《新唐書‧藝文志》記載道:「《白氏長慶集》七十五卷白居易。」[7]此外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亦記載:「白居易長慶集七十一卷。」紀昀等人據此,在編輯《四庫全書》之時,以《白氏長慶集》為名收入。[8]相對的,支持應題為「白氏文集」的根據,有白居易自己寫的《東林寺白氏文集記》、《聖善寺白氏文集記》、《蘇州南禪院白氏文集記》。此外目前尚存宋代刊行白居易作品集共有兩種,都題為《白氏文集》。黎庶昌據此認為只有元稹編輯的部分可以稱為《長慶集》。[9]

目前以《白氏長慶集》為名的白居易作品集,較著名的有明代馬元調的刊本、清代的《四庫全書》本等。以《白氏文集》為名的,有宋代紹興本、日本那波道圓刊本等。

版本 编辑

白居易的作品集,可能是保存最完整的唐代文人自編作品集。趙翼認為白居易將作品分五處貯藏是「愛名」的行為,而廣泛貯藏也是白居易的作品集保存,遠較李白杜甫更為完整的原因。[10]然而白居易自己貯藏的五本文集,大多毀於五代的戰亂之中。[11]

白氏手定本 编辑

  • 那波道圓本

那波道圓于日本后水尾天皇元和四年(1618年)以朝鲜刊本为底本刊刻了活字本,保留了白居易《長慶集》、《後集》、《續集》的次序。然而那波道圓刊本的缺點是白居易的原注大多被刪去。[12]

前诗后笔本 编辑

  • 紹興本

目前通行的七十一卷白居易作品集中,年代最早的是南宋紹興本《白氏文集》[13]。這個版本並沒有保留白居易《長慶集》、《後集》、《續後集》的次序,而將全部的詩列於第1卷至37卷,將文章列於第38卷至71卷。目前中華書局出版的顧學頡校點《白居易集》、以及謝思煒《白居易詩集校注》,都以宋朝紹興本《白氏文集》作為底本。[14][15]

  • 馬元調本

明朝馬元調刊行的《白氏長慶集》,是較為通行的版本。其卷次與宋朝紹興本《白氏文集》相同。《四庫全書》收錄的白居易作品集,就是馬元調的版本。目前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就是以馬元調的版本作為底本。[12]

註釋本 编辑

白居易作品集,早期多只有作者原註,沒有他人的註釋。直到清朝汪立名刊行《白香山詩集》,才開始在部分作品之後加註按語。到二十世紀陳寅恪出版《元白詩箋證稿》,考證《長恨歌》與《新樂府》的內容。直到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才開始對白居易全部的作品註釋。朱金城的註釋「以人名、地名為主,傍及僻見典故、制度、史實及有關考證,尤著重總結歷來之學術研究成果。」[12]其後謝思煒刊行《白居易詩集校注》,註釋內容以「史實與社會生活、用典、語言」為主。[16]

註腳 编辑

  1. ^ 1.0 1.1 白居易《與元九書》:「僕數月來檢討囊篋中,得新舊詩,各以類分,分爲卷首:自拾遺來,凡所遇所感,關於美刺興比者,又自武德訖元和,因事立題,題爲《新樂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謂之『諷諭詩』;又或退公獨處,或移病閒居,知足保和吟翫情性者一百首,謂之『閒適詩』;又有事物牽於外,情性動於內,隨感遇而形於歎詠者一百首,謂之『感傷詩』;又有五言、七言、長句、短句,自一百韻至兩韻者四百餘首,謂之『雜律詩』。凡爲十五卷,約八百首,異時相見,當盡致於執事。」
  2. ^ 朱金城箋注,《白居易集箋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
  3. ^ 元稹《白氏長慶集序》:「長慶四年,樂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詔還,予時刺郡會稽,因得盡徵其文,手自排纘,成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前輩多以《前集》、《中集》為名,予以為陛下明年秋當改元,長慶迄於是,因號曰《白氏長慶集》。」
  4. ^ 白居易《後序》。
  5. ^ 白居易《白氏集後記》。
  6. ^ 陳寅恪並進一步申論「格」的廣義與狹義含意:「格有二義,其一為體格格樣之格……而尤可注意者,元和格即元和體,此所謂格,乃格式載格樣之格,其本則為律詩,非古詩。與白氏之格詩迥不相侔也。其二為格力骨格之格……樂天格詩之義即可以此為解釋。蓋樂天所謂格詩,實又有廣狹二義。就廣義言之,格與律對言,格詩即今所謂古體詩,律詩即今所謂近體詩,此即汪氏所論者也。就狹義言之,格者,格力骨格之謂,則格詩依樂天之意,唯其前集之古調詩始足以當之,然則《白氏長慶集》伍壹格詩下復繋歌行雜體者,即謂歌行雜體就廣義言之固可視為格詩,若嚴格論之,尚與格詩微有別也。」見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
  7. ^ 新唐書卷六十‧藝文志第四》。
  8. ^ 紀昀、陸賜熊、孫士毅《欽定四庫全書‧白氏長慶集‧提要》。
  9. ^ 黎庶昌《跋日本活字版白氏文集》。收錄於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3988頁。
  10. ^ 趙翼《歐北詩話》:「才人未有不愛名,然莫有如香山之甚者。……以香山詩筆之精當,處處有鬼神呵護,豈患其不傳?乃及身計慮及此。一如杜元凱欲刻二碑,一置峴山之巔,一沉襄江之底,才人名心如此。今按李、杜集多有散落,所存不過十之二三,而香山詩獨全部流傳,至今不缺,未必非廣為藏貯之力也。」
  11. ^ 岑仲勉《論白氏長慶集源流并評東洋本白集》。引注於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前言第19頁。
  12. ^ 12.0 12.1 12.2 朱金城《白居易集箋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前言、凡例。
  13. ^ 此为南宋紹興年间杭州地区刻本,迭经王奉常、钱谦益、季振宜、瞿镛收藏,后入藏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1955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出版,据目录改题为《白氏长庆集》。杜晓勤《六朝声律与唐诗体格》,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3月第1版。281页。
  14. ^ 顧學頡校點《白居易集》,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一版,1988年三刷。出版說明3至4頁。
  15. ^ 謝思煒《白居易詩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初版。凡例第1頁。
  16. ^ 謝思煒《白居易詩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初版。前言第10頁。

延伸閱讀 编辑